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茂名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2026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请于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30登录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264),按提示提交资料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时间前后要求连贯,工作经历以单位购买社保或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填写。
(3)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见附件1。
(4)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5)社会人员或往届生报考需要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界定依据。
2.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实时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确认
为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7月16日9:00至7月18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是否参加笔试”的确认。未按规定进行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不予以安排考试。
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另行公告)。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
3.笔试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在系统双面打印后手写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④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⑤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⑥报考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⑥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不得调动、不得参加其他国企事业单位招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8—2158091;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三楼。
附件:1.2026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高新区机关党委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