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了切实增强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及时补充配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力量,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泉庄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2名(编外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过硬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
3.热爱党建工作,具有较好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群众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知识技能,具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专业不限,于2026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中共党员优先;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15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薪酬待遇
4万元/年(含“五险”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社保)。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5:30-18:00);报名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912室(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提交资料要求
现场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到街道报名点报名,街道现场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报名者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报名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1)户口簿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蓝色渐变底彩色照片两张;
(5)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考办公室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必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及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对拟定招聘人选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招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决定在本岗位参与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或政审人选。
(六)公示
体检与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泉庄街道公告栏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街道招考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3199723。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