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我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在2026年1月9-10日组织赴外地院校招聘的基础上,揭阳市市直公立医院将于2026年3月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揭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揭阳市人民医院(除护理岗位外)招聘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毕业生及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揭阳市市直其他公立医院及揭阳市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各相关县(市、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毕业生及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规〔2022〕9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对象包含面向社会招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住院医师且在2025年、2026年住培合格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指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住培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下同)。其中,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时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19名,其中:揭阳市人民医院10名,揭阳市中医院1名、揭阳市妇幼保健院6名,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名,派往揭阳市榕城区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服务5年(原则上按岗位面试成绩的高低次序,由聘用人员优先自主选择服务单位;服务期内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服务期增加2年,即服务期为7年)。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揭阳市市直公立医院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第二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