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0人67个岗位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白云区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在长沙、广州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近期还将启动西安、长春考点招聘,敬请留意后续公告),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00名。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上半年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校校园“优才计划”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长沙、广州考点)》(附件1)。
招聘岗位职责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上半年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校校园“优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表(长沙、广州考点)》(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非2026年毕业生或不限。其中“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7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在2025年8月1日(含)至2026年7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非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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