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员职责,执勤期间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的男性公民(即1996年3月12日—2008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3)身心健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4)身高160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队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要求;
(5)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特殊情况: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军队退役士兵、高等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②拥有战勤保障经验或后勤工作经验者优先招录。(如毕业专业为会计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③拥有适应消防救援工作所需特殊技能人员,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或B2驾驶证以上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其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四、招聘限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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