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国内一流、代表东莞形象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共谋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卓越工程师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
1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院长 |
1名 |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院长 |
1名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
1名 |
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
1名 |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
1名 |
国际设计学院院长 |
1名 |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素质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二)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基本规律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应聘学院发展的创新型战略思维;有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终身教职),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四)身心健康,国籍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者不受限制。
(五)聘期内须全职在校工作,不得在校外兼任与本岗位工作相冲突的职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聘期及待遇
(一)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提供过渡性住房或住房补贴,实行一人一议。
(二)学校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