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保障我街道消防执勤备战,更好开展消防救援任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参照《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城府办〔2025〕1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待遇及报考条件
(一)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主要担负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消防安保、防火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参照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标准执行。
(二)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编外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消防事业作贡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2.基本条件:年龄应为40周岁及以下男性(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1或A2驾驶证,并具有相应准驾车型1年以上驾龄。
3.体格条件:
(1)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
(3)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身高单位为cm;
(4)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5)有以下身体特征的不予招收:长径超过3cm的纹身以及涉及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的纹身;违反社会公德、有损消防形象的纹身,带有明显政治倾向的纹身,主要涉及攻击、丑化领袖人物,涉及反社会、民族种族歧视等内容的。
4.学历条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