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3人2个岗位
为满足茂名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总量控制、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收6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充实到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录用人员经统一培训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分为机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机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支队机关及大队部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基层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队站、执勤点(直管专职消防队)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每月轮休8天。
二、招聘岗位
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3名,其中战斗员48名,消防车驾驶员15名。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茂南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招聘战斗员6名,驾驶员2名;
电白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招聘战斗员15名,驾驶员5名;
信宜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招聘战斗员7名,驾驶员3名;
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招聘战斗员5名,驾驶员2名;
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招聘战斗员1名;
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招聘战斗员9名,驾驶员3名;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招聘战斗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战斗员、驾驶员岗位,男性,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战斗员和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需持有B2照以上驾驶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有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的,有计算机、通信技术、汽修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岁以上、28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者大专以上学历放宽至32岁);报考驾驶员岗位年龄为20岁以上、32岁以下;年龄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