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5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文明工作力量,补齐市容市貌整治、思想文化建设、公共场所“六乱”整治、公共安全维护等重点领域人力短板,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文明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及名额
(一)中共遂溪县委宣传部招聘5名文明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协助遂溪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管理工作,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
(二)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20名文明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协助推进市容环境整治、违规行为劝导等工作;
(三)遂溪县人民政府遂城街道办事处招聘80名文明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配合社区开展文明宣传、基层环境治理、入户问卷调查、文明实践辅助等工作。
二、岗位性质
文明协管员为编外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三、工作地点、时间
遂溪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按招聘单位岗位安排统筹分配。原则上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5天工作制;因工作需要,需服从招聘单位加班安排。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合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规范。
(二)品行作风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良好、廉洁自律。因以户外工作为主,要求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要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与服务规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三)基本条件达标。年龄18周岁-45周岁(有村社区两委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体力素质。
(四)学历要求:具备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完成基础工作记录、信息上报等任务。
(五)优先录取情形:退伍军人、有城市管理、交通协助、社区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五、薪资待遇
(一)薪酬标准:文明协管员劳务报酬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标准(2500元/月/人,含五险的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执行,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劳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