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投资方向、工程管理方向)2名。
二、区管国有企业简介
区管国有企业分别为佛山市禅城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信息详见《禅城区区管国有企业概况》(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任职条件。招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符合职位禁入和特殊岗位任职资格等制度规定。同时,还要具备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详见《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本次招聘计算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招聘公告发布当天为界线。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与拟报考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凡与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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