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会工作质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6〕37号)、《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9〕32号)和《湛江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湛江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湛工总〔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湛江市坡头区总工会拟公开招聘3名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者(编外),招聘人数3名。招聘岗位、对象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坡头区总工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含35周岁,即1991年1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热爱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
(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