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广宁县公安局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人数7人,招聘人员身份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事业编制和人民警察身份)。具体岗位条件见《广宁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及以上人员。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26日至2008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即2026年1月2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中,以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的人员,应在入职后最长3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精神病史;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6年1月25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