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聘任暂行管理办法》(东教人〔2019〕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镇教育管理改革,完善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使用工作,现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校级领导后备人选1名。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关爱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掌握相应的学校管理理论,具备应聘职务所需要的岗位知识和能力;
3.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负责的工作态度,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明晰的工作思路;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指导教育教学能力;
5.身心健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6.无违纪、违法、犯罪及行政处罚记录,无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持小学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任职经历,或2年以上中小学副职岗位、教育部门任职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年以上教导主任或德育主任任职经历,同时具备小学、初中学段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4.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详见以下“可放宽年龄的条件”)可放宽年龄具体参照《东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年龄要求;
5.如报名人员为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6.具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行政部门颁发)优先。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的条件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
2.省特级教师;
3.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
4.市级以上名书记(校长、教师、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
5.市级以上教育成果奖;
6.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等;
7.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评审、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择优确定校级领导后备人选。由厚街镇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据相关评审方案,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不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