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2 -2026/2/4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一级科员2名,从事办文、办会、综合协调、调研、文字材料写作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政治理论素养较高,知识面较为全面,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有一定了解;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加班,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功底过硬,有撰写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政务信息及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实践的优先选用;
6.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2年2月后出生);
7.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3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服务年限;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登记)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