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1个岗位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73年,是广东省属唯一的财经商贸类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全国重点中专广东省财政学校,2019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同年实现招生。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现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约870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探索财经商贸类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道路,秉承“明德精业,乐学笃行”校训。50年的办学实践,累计为社会培养了6万余名毕业生,输送了1.5万余名函授学生,培训了12.6万余名财经干部。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各市县财政骨干人才中,我校毕业生占据约23%,全省税务、金融系统约30%的中层干部为我校毕业生或多次在我校接受继续教育。
学校现有数字财会学院、数字金融学院、数字供应链学院、数字商贸学院、数字技术学院、数字创意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数字商业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12个教学机构,开设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供应链运营、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学前教育等29个专业。学校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商业生态建设专业群,形成以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和供应链运营专业群为龙头的专业集群,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群是省级首批高水平专业群。现诚聘天下英才,共谋发展。
应届毕业生及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详见《广东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第三批校编教职工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者。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合同制教职工,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主要薪酬福利待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