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园所简介
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文澜苑幼儿园位于龙华区大和路与环观南路交汇处文澜苑花园小区,隶属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授权管理,是一所小区配套区一级公办幼儿园,毗邻有轨电车(文澜苑站)、地铁站点(竹村站)交通便利,周边有观澜河、湿地公园、人民广场环境优美,大型购物场所(观澜天虹)生活配套齐全,教育资源丰富。园所共8个班,幼儿园总占地面积1811.03平方米,建筑面积1774.83㎡,绿化面积达200㎡,配有玩沙池,玩水池,运动场,直跑道,户外运动场地铺设了彩色环保型弹性橡胶地面,弹性适中,面层平坦,色彩亮丽,安全舒适,各种大、中型体育器械及玩具配备较充足;活动室宽敞明亮,为幼儿创设了优美、健康的学习环境,此外还配备了音体室、美工角、快乐阅读吧、户外玩沙池、幼儿戏水池、大型玩具、种植园地等等,确保了幼儿在园活动所需。
招聘岗位及要求
配班教师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3.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性格开朗、阳光,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5.有较好的写作文笔、有研究能力、音乐、美术、视频剪辑等特长者优先。
美术教师1名(机动)
岗位要求:
1.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方向为美术相关教育专业;有较好的文字撰写及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3.持有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需具备1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5.具备园所环境创设及教师艺术素养指导能力;美术院校毕业、或有幼儿园美术专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
招聘声明
▶各岗位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