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光明区干部人才保健中心为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各类人才保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人才保健服务工作。
二、岗位选聘及条件
(一)岗位选聘
选聘深圳市光明区干部人才保健中心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选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选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成绩单、课程比对情况说明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