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为壮大我县消防救援力量,进一步提高消防救援水平,增强工作效能,根据《中共陆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陆河机编[2019]72号)和《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经研究,陆河县消防救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岗位、对象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名,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员职责,执勤期间实行24小时军事化管理,详见《2026年陆河县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3.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即1996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4日期间出生)男性公民。
4.身心健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5.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厘米>=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
6.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