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连平县委办公室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办字〔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应急救援中队队员2名。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队队员2名。
应急救援中队队员工作职责:防范和应对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及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承担事故灾害事件救援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参与其他应急抢险救灾及镇委、镇政府交代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
(二)报名条件: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初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或汽车驾驶证;同等条件下有应急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等优先考虑。(因岗位性质特殊,需经常从事外勤及夜间值班工作,适合男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名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报考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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