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南方公证处公证员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原广东省公证处)于1978年4月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是广东省司法厅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南方公证处是广东省文明公证处、司法部确定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机构以及广东为侨志愿服务专家团合作单位,先后获得共青团中央“青年文明号”、“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广东省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广东省司法厅“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因单位发展需要,我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
二、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一)岗位:公证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岗位说明
本岗位工作职责主要是在公证处统一管理下,依法依规办理公证业务,提高办证质量,积极参与公证理论研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努力钻研公证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招聘条件
1、须取得公证员执业证,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的优先: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能力强;
4、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及良好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拥有良好的品行和法律素养,曾获法律领域奖项者优先;
5、符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将简历及相关资格材料(如:公证员执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投递至邮箱:nfgzc001@163.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接受报名。
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处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处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我处通知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相关学习证明、相关资格证等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