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0个岗位
汕头大学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并设研究生院和12个住宿学院(书院)。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逾2.4万人,已为社会培养出各类人才逾17万人。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共10名。现将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汕头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3.被开除公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和专业等要求
详见附件《汕头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岗位,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聘用,年收入税前14万元。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录汕头大学招聘系统在线提交报名信息(网址:http://job.stu.edu.cn)。
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
3.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者在汕头大学招聘系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该名单将在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http://job.stu.edu.cn)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一一通知。
(三)考试和考察
考试形式一般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笔试、实际操作测试等,复试一般为面试。初试成绩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最终录用结果以复试成绩为准。复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复试前需参加电子化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复试评委小组评分参考使用,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健康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和备选人选将在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http://job.st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校拟聘人员,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学校按照备选人员的排序进行递补:
1.拟聘人选体检或者审核不符合要求;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汕头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无效。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为3-4年,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四)落实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聘用结果等,可在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http://job.stu.edu.cn)查询。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2366。具体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六)汕头大学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桑浦山校区);广东省汕头市翠峰路5号(东海岸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