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满足中山市三乡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文旅集团各项管理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总经理1名、集团副总经理1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集团总经理1名,集团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总经理招聘条件
1.基础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2)具备拟任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年龄48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备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优先,复合型专业背景者加分。
2.核心任职条件
(1)行业经验:5年以上文旅、传媒、文化产业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具备大型文旅项目(如景区、度假区、文旅综合体)操盘经验,有成功运营案例及相关经营数据支撑。
(2)管理履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正职5年以上或高层副职3年以上;②市场化大型文旅企业同等岗位5年以上任职经历;③具有多项产业运营、基金组建、投融资管理、项目开发、物业管理领域的成功经验。
(3)专业能力:熟悉文旅产业政策、商业模式及运营规则,掌握投融资、招商运营、市场营销等核心技能;具备较强的战略决策、资源整合、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养:拥有良好的政企沟通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能统筹推进文旅IP开发、产业融合及品牌建设。
3.优先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粤港澳大湾区或长三角地区文旅集团中高层管理经验者。熟悉粤港澳大湾区文旅市场,拥有优质行业资源、政企合作渠道者。
(2)具备丰富的资本运作、资产重组、文旅项目投融资经验者。具备财务类、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者。
(3)全过程策划文旅项目获得相关奖励或主流媒体深入报道形成良好社会效应和示范效应。具有成功落地的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并实现项目营收、利润显著增长或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
(二)副总经理招聘条件
1.基础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2)具备拟任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年龄4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备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复合型专业背景者加分。
2.核心任职条件
(1)行业经验:5年以上文旅、国企、金融机构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分管投融资、资金管理或人事管理核心板块的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具备大型文旅项目(景区、度假区、文旅综合体)投融资全流程操盘或集团级资金/人事体系搭建经验,有明确成功案例及量化经营数据支撑。
(2)管理履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中层副职5年以上;②市场化大型文旅企业、金融机构同等层级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③具有丰富的文旅项目运营、文旅项目资本运作、资产重组、投资并购等相关经验。
(3)专项专业能力:精通文旅及相关产业投融资模式(如PPP、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基金运作等),曾主导或核心参与单笔1亿元以上文旅项目融资等相关工作,熟悉粤港澳大湾区投融资政策与渠道,能独立完成项目尽调、财务建模及风险评估。精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薪酬激励机制优化及企业文化落地,曾主导30人以上团队搭建。
(4)综合素养:具备极强的政企协同、跨部门协作及资源整合能力,能协助总经理统筹战略落地,兼具风险防控意识与创新思维。
3.优先条件
(1)具有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文旅集团、国企或金融机构相关岗位任职经验,熟悉文旅市场及投融资环境者。过往任职期间,分管的投融资板块实现项目IRR达标、资金板块实现成本优化。
(2)具备财务类、人力资源管理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CPA等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者,或有文旅项目IPO、产业基金设立等成功案例者。
(3)掌握资金统筹、预算管控、现金流优化核心技能,能搭建资金风险防控体系,曾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提升10%以上或融资成本下降0.5%以上。
(4)拥有优质政企合作资源、金融机构渠道资源或文旅行业核心人才储备资源者。
上述任职条件涉及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2月26日(含当天)。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岗位条件,需提供相关材料,相关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一事一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处于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的。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回避
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镇属企业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镇属企业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从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12月26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名命名为“职位+姓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sxwhz773@126.com。
(三)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及时间:龚小姐0760-86684773,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四)报名所需资料
1.《三乡镇镇属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须电子插入或纸质张贴一年内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名表详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遗失毕业证的需提交学校证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如有相关资格的需提供);
7.符合任职资格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介绍及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三乡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线上初面,并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以上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选,报考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考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评定、体检、考察、聘用等流程。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五、薪酬待遇
薪酬收入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激励考核收入三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