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我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继续补招校编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影响聘用规定的情形。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及薪酬
(一)具体岗位名称及条件请查阅《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校编岗位获聘人员按我校校编人员薪酬分配标准执行。
四、报名
(一)系统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具体地址:https://bm.gd-pa.cn/dzsys/gdtzy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17日17:00止。
(三)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系统填报及下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1份(PDF格式)。
3.第一学历及学位至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各1份(PDF格式),其中,(国)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证书。国内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完整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工作证明),1份(PDF格式)。
5.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1份(PDF格式)。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除上述第4项情形外,其他所需报名材料要求完整提交,如出现材料信息不齐、不清晰或缺失等情况,均不能通过审核,不再受理材料更换或补报或补充工作。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一)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已提交报名资料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资格复审公告基本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面试,不符合公告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我校按需按序递补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复审后确实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资格复审结果通过我校门户网站公布。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六、考核
采取笔试加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综合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课程试讲(教师岗位)或业务问答(非教师岗位)组成。
(一)闭卷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其中,资格初审后不超过5人(含5人)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
(二)综合面试。
1.结构化面试,考核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程试讲(教师岗位),考核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程试讲由应聘人员结合专业要求,自行拟定演示内容及题目,自备教学演示器材。
业务问答(非教师岗位),考核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评委根据岗位业务和专业内容现场提问。
(三)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面试最终成绩。
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课程试讲或业务问答成绩各占50%。合格分数为70分。计算成绩时需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考察及聘用
根据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排序,按岗位同等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健康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我校工作要求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按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聘期为5年;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按需从面试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和考察。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证书、证明等材料涉及时间界限的均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二)有关资格审查、成绩公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通知内容均在我校门户网站发布,请密切留意查看。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905820(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62291339(纪检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