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12人8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辅警,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协助民警执行看护任务,协助开展巡逻防控等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部分岗位需长期封闭式管理、值守夜班(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年龄18周岁以上;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能接受封闭式管理;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七)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中入职为高中/中专学历的,入职后三年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者不予续聘。
(二)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统一开展入职岗前培训,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5:00至12月18日15:00,逾期不接受报名,并且不再受理补充资料。
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或搜索链接进入“惠州公安辅警招聘报名”网页,即可报名(详见附件2)。
注意: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小程序反馈信息。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相片;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相片;
(3)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相片;
(4)退役军人证明相片以及驾驶证相片;
(5)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银行征信证明纸质版(体检环节提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系统显示“退回完善”的,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提示修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体能测试合格成绩×10%+面试成绩×45%,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按笔试、体测、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1.笔试。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情况,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以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权重约15%)、辅警管理制度(权重约15%)、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含打字测试,权重约70%),考试题库可在本公告下载(详见附件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15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笔试成绩加10分。
2.体能测试。笔试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体测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体测环节。体测项目为长跑,其中男子1000米长跑项目用时超过5分35秒,或女子800米长跑项目用时超过5分15秒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体测标准见附件4)。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3.心理测评。考生通过体能测试环节后,进入心理测评环节。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97号),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参考,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心理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考生以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如本次招聘有岗位存在空缺的,将对未入围拟聘用环节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经征求考生本人意愿后进行调剂。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按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标准,从考生本人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涉赌等方面进行政审。其中,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方面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2868365、0752-2868356。
附件:1:惠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职位表.xlsx
2:报名操作指引.doc
3:题库2025年.rar
4:体能测试评分标准.pdf
惠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