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3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粤工总〔2019〕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肇庆高新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详见《肇庆高新区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工会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5.一般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1日至2007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8.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或传播政治谣言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曾受到违纪违规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调查期间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公告中关于学历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5天,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肇庆高新区知青路18号总工会二楼207;联系人:陆小姐、江小姐,联系电话:0758-3135356。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肇庆高新区总工会二楼207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肇庆高新区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学信网学历查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提交报名材料,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肇庆高新区总工会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履行报考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www.zqgx.gov.cn/)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在笔试合格报考人员中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构成。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肇庆高新区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若体检需复检的,在收到复检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的,由肇庆高新区总工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以及放弃聘用资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形的,可于拟聘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用人选,由肇庆高新区总工会按规定办理。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肇庆高新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行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留意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www.zqgx.gov.cn/)相关通知事项,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肇庆高新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3135356
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18号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