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任原则,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韶关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名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执业律师担任韶关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
本公告所称的“执业律师”“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包括“实习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
二、选聘形式及任期
公开选聘,任期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的聘任合同为准。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积极配合的工作态度;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熟悉政府工作规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熟悉行政法、民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投融资法律事务、破产管理事务、PPP项目法律事务、涉外法律等领域;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本人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并愿意以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协助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六)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形。
四、服务范围
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为下列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一)参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与论证,提出具体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应诉案件应对,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六)审查以市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七)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八)协助提供法治培训、宣传等服务;
(九)需要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邮寄方式报名的以邮戳日期或快递收件日期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韶关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承诺书各1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所获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根据本人擅长的专业领域,结合目前政府工作中政府行为的不同种类(不同性质),以列举要点的方式简要提出1-2类政府行为需要防范的主要法律风险点的材料(不超过1000字)。
(二)资格审查与评审
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情况、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出拟选聘的人员名单。
(三)公示及聘任
拟选聘的人员名单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政府审定后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在广东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
五、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及工作报酬
(一)工作管理。选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由市司法局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韶关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工作报酬。市政府法律顾问费为每人每年2万元。
六、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寄报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地点(邮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韶关市司法局703室法律事务科,邮政编码:512000,联系人:丘岚,联系电话:0751-8469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