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6个岗位
汕头大学公开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
岗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时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行政工作效率,汕头大学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共7名。具体岗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汕头大学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计划表》。
(一)管理助理
主要负责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二)教学助理
主要协助开展教学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服务意识高。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熟悉并掌握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8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填写《汕头大学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附件1相应单位邮箱。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由各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一般分为笔试或面试,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体检
各单位根据考试情况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聘用
各单位将拟聘人选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在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站(http://job.s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期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期限
管理助理、教学助理聘用期限为1-2年,聘用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或存在其他需要解除协议的情况,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协议。原则上,每名毕业生仅聘用1次。
(二)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学校科研助理薪酬待遇,不低于汕头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请询各招聘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汕头大学人事处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