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华乐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家养老兼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家养老兼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5日后出生),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普通话和粤语流利,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基层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招录: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3599509)。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1日(星期一)至2025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居家养老兼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考察须知
采取择优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民生相关政策等。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政治审查
由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按越秀区华乐街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越秀区华乐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99509(徐小姐)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居家养老兼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