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5人10个岗位
为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65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男女不限,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
3.就业困难人员,需经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认定条件尚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需要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满2个月的可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符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详见附件3。
4.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2、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3、担任社区(行政村)“两委”成员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及岗位信息
各岗位薪酬待遇和岗位信息见附件1《2025年清新区公益性岗位表(第一批)》。
四、招聘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5年9月3日开始,招满即止。
2、招聘方式:请咨询意向岗位的联系人,确认报名地点,带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参加应聘的人员只能报一个单位的岗位。
3、报名电话: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25年清新区公益性岗位表(第一批)》。
4、报名资料:附件2《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公益性岗位分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
2、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至3年,用人单位依法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参加社会保险。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用人单位可为其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公益性岗位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次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可以续签。初次安置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岗及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3、城镇公益性岗位按季度(或半年)向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4、联系电话:0763-586048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