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9月,是宝安区教育局属下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23年9月宝安区实施集团化办园、创优联盟共同体发展办园模式,我园被确定为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核心园,开启1+2+N的集团化办园模式,同时被确定为宝安区第十五创优联盟的牵头园,联盟共由21所公民办幼儿园组成,秉承“和而不同,各美其美”办园思想,努力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公民办幼儿园抱团发展,充分发挥优质示范辐射作用,助力宝安学前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园所资料
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新城华苑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沙井街道展望路28号。
开设教学班:18个
一
招聘需求
现公开招聘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新城华苑幼儿园保育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保育员(1名)
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材料
(1)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保育员相关上岗证书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书报告;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以“姓名+手机号+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szsjzxy@126.com邮箱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
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8月28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208017。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