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5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及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5日。此次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以“姓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邮件(例:张三+158****1234),发至电子邮箱:huangjiawen@dpxq.gov.cn。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公安部门开具);
5.职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大鹏办事处负责本次招考的资格初审工作,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1.应聘专职技术检查员(专业技术岗)的,需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岗位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应聘消防队员(社会管理辅助岗)的,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体能测试主要测试仰卧起坐、俯卧撑、5×20米负重折返跑、1500米跑共4个项目,每个项目各占25分,总成绩100分。其中仰卧起坐两分钟内完成40个以上为达标、俯卧撑两分钟内完成60个以上为达标、5×20米负重折返跑完成时间在40秒以内的为达标、1500米跑完成时间在8分钟以内的为达标。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4.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体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5.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及接听电话。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由入围体检的考生自行到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大鹏办事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大鹏办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拟招聘岗位的要求开展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聘用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大鹏办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各环节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4.没有被录取的考生,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办事处后备人员库,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简化程序,择优聘用。
5.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大鹏办事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55-84301099、0755-8430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