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中心幼儿园是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属市一级幼儿园,因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职工,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
代产假教师1名
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4.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专业要求:学前(幼儿)教育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
资格证书及条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相关专长的等级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其他条件
1.有班级管理经验者优先。
2.热爱幼教事业,性格开朗、活泼,有团队协作精神,形象气质佳,具有科学的育儿观和教育观。
3.心理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及重大疾病史。
4.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
补充说明:
金湾区内公办幼儿园教师若有意愿报名,需要原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特别说明: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金湾区现有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职工待遇执行。
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招聘程序
报名—线下资格审核—线下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8月2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请将以下①-⑥材料按先后顺序整理,按上述规定发送至幼儿园邮箱。
邮件标题:珠海市金湾区南水中心幼儿+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邮箱:494513689@qq.com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执业、从业资格证;
(5)专业技术职称证;
(6)在职教职工同意报考证明(目前在幼儿园任职的教职工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
3.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截止后,不可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线下资格审查及面试
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规定的审核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当场进入线下面试环节。
1.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中心幼儿园
(3)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需附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目前在金湾区幼儿园任职的教职工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交一套,原件核查后退回。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面试由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组成。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幼儿园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录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体检、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并经报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幼儿园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
4.考生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5.未按规定上岗时间到岗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7.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南水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电话:18578234303(张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