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悦澜山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悦澜山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25 -2025/8/25 17:00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悦澜山花园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区一级幼儿园,创办于2017年8月,于2024年8月转公,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君和路2号悦澜山花园内。办园规模9个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m²,建筑面积:3502.19m²,户外面积:2210.3m²。室内设置了美术室、音体室、绘本馆及行政办公区,班级教室光线充足,南北空气流通,环境温馨舒适。幼儿园教育设备设施齐全,室外有多组大型玩具游乐区、30米跑道、沙水池、种植区,各项功能设备设施齐全。幼儿园以“品格筑基幸福路,习惯铸就辉煌梦,家园培育优良风”为办园理念,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和服务水平,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


厨工(1名)


岗位要求


1.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不限专业;


3.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4.吃苦耐劳;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请有意向者于2025年8月25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排列,将资料压缩发送到邮箱yls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⑤承诺书(附件3);


⑥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⑦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二)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以后续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1.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2.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体到岗时间待定。


附件下载


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lsyey@lg.gov.cn


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755-28285890


(9:00-12:00,14:3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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