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招录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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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25 -2025/8/29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单位需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面向社会招录4名编外人员。


招考职位


招考对象


(一)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2025年毕业生、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报考。


(四)2025年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按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相关要求执行。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五)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人员可报考相应岗位。


招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5年6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不含)为例,即要求招考对象须是1985年6月30日及之后出生。


招考程序


(一)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投递材料报名的形式,电子邮箱地址:gzpymbz@163.com。报名电邮的文件包名称为:“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内容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


(2)《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


2.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


(2)《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


(3)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提交,逾期将视为无效。


3.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审核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回复。


(二)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少于60分不予录取。


1.笔试


(1)笔试时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报考专业相对应的知识和技能。


(4)考试要求:考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应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试室,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同一职位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通过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2)面试方法


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四)确定录用人选和


办理录用手续


1.体检合格的人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一步核实拟录用人员报名资格真实性、遵纪守法、征信及是否存在不得录用的情况。


2.对不存在不得录用情况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获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确定报到日期,如获录用人员未能在报到日期内到本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因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导致职位空缺的,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编外人员的福利待遇。


建立编外人员候选储备库


建立编外人员候选储备库,将本次招聘中成绩合格但未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储备库,在距离面试结束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储备库中按1:3的比例挑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编外人员招聘相关要求直接组织面试及后续招聘程序。


招考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及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考试招考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公开招考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中路1号)


联系人:苏小姐、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4839178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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