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
为适应东莞市东城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障我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现面向社会诚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特殊教育等临聘教师若干名。
一、
招聘概况
(一)聘用期限
(二)薪酬待遇
1.我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学校聘任制人员,按职称等级发放待遇,薪酬待遇约14.6-22.3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因职称及职务不同有所差异);
2.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机会。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件;
5.性格开朗,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信心;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次招聘对象需在2025年6月及以前毕业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2.年龄要求。报考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执业资格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前一天。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者须持有小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职称要求。社会人员一般须取得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三、
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试讲与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
(二)报名资料及方法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东莞市东城聘任教师招聘简历表》;
2.身份证电子档;
3.教师资格证电子档;
4.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鉴定书或认证证明;
5.初级职称证(社会人员提供)电子档;
6.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在2025年8⽉19⽇12:00前发送至邮箱:275222827@qq.com,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个人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教师材料。额满即止。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按1:3的比例推荐参加试讲与面试环节,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招聘人数,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试讲与面试环节。我校将在报名结束后联系符合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试讲与面试。
(四)试讲与面试
本次考试采用8分钟片段教学+2分钟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结构化的形式为考官以既定的问题对考生进行问答。总分构成为试讲×60%+结构化面试×40%。
(五)体检
考生提供近期(三个月内有效)东莞市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六)公示
招聘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在我校官网或公示栏公示。
(七)签订合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东城第三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