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最早批准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1992年获批教育部“中国大学生体育训练基地”,多次被评为“全国高校体育教学、群体先进单位”、“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校”,七次获得“校长杯”荣誉。中山大学体育部2025年招聘体育教师(助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助教(合同聘任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5.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胜任岗位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7.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8.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30周岁,教学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中山大学体育部2025年招聘体育教师(助教)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合同聘任人员,享受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1日上午8:00至2025年9月2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应于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duwj3@mail.sysu.edu.cn。
2.报名材料:
(1)中山大学体育部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相应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运动等级证书及认证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应届生无需提供);
(6)体育类比赛获奖证书(国家级或省级比赛前三的获奖证书);
(7)教学成果奖获奖证书(应届生无需提供);
(8)其它业绩(论文、项目、著作、教材等)证明材料;
材料(2)至(8)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有多项获奖或其他业绩成果请附上目录页。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大学体育部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tiyu.sys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全部有关证明材料。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七、考试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中山大学体育部网站通知公告(https://tiyu.sysu.edu.cn/)网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试讲;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素养和能力考察。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考试方式,根据应聘人员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短信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中山大学网站招聘栏(https://rcb.sys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20-84113825(中山大学体育部);监督电话:020-84111203(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