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中山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18年,地处广州校区南校园。学院立足于学校深厚的人文底蕴,以艺术学理为中心,致力于建设一流艺术学院和学科,打造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创作与艺术研究的重要高地,构建艺术与人文、科学相融合的学科体系,积极推动中国艺术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艺术学院开展2025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中山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4.政治素质良好,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5.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道德品行端正;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胜任岗位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8.身体心理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9.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10.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及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邮件报名。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artrs@mail.sysu.edu.cn。
3.报名材料:
(1)中山大学艺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所有毕业证、学位证需要一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
(5)艺术类比赛获奖证书;
(6)教学成果奖获奖证书;
(7)其它业绩(论文、项目、著作、教材等)证明材料;
(8)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含非党员)和师德审核材料。
材料(2)至(8)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有多项获奖或其他业绩成果请附上目录页,建议制作书签。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大学人才招聘网和中山大学艺术学院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限时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本单位门户网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进入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按照个人陈述、课程试讲、乐器演奏或表演、自由提问的形式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素养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推荐人选。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艺术学院推荐人选组织评审,通过学校评审的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短信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山大学人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邮箱:xiaoch7@mail.sysu.edu.cn(中山大学艺术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20-84111203(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