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鹤龙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道办事处2025年7月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3.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
5.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年龄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且在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
3.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政审、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并统一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公告。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工作日10:00-12:00、15:00-17:00),岗位满50人自动截止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泰路6号鹤龙街道办事处四楼407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于报名指定日期内到广州市白云区鹤泰路6号鹤龙街道办事处四楼407室现场报名,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材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
①《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道办事处2025年7月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本人如实填写,手写签名确认;
②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应聘人员结束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合格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3.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政审、录用资格的,相应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通过政审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2.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为避免引起考场周边交通拥堵,建议应聘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考试结束,应聘人员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4.如应聘人员不服从考试现场管理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5.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试的,将及时发布网页和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涂改证件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纳入政府雇员系统黑名单者不予以录用;
6.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7.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鹤龙街临聘人员人才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三)招考咨询电话:020-8617606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鹤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