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校工作实际需要,拟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接受咨询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本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兼文员(1名)
(一)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证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持有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4.愿意从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5.具有较强的沟通、管理能力;
6.具有餐饮企业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有学校食堂工作经历者优先;
7.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8.女性不超过50岁,男性不超过55岁。
(二)岗位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食堂及小卖部劳务公司人员考勤相关工作;按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完成相关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各项要求,对学校食品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接受食品安全总监指导安排,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定期汇总本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查找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提示食品安全信息;
4.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本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5.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以及检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运转情况,评估食品安全状况;每周至少开展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6.对不合格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及时报告;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促进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7.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8.组织制定岗位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9.督促落实食品加工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建立、维护、记录并保存食品安全加工经营过程记录材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记录、使用记录、制作规范、产品留样等;
1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食品安全总监或学校主要负责人;
11.协助上级主管处理食堂管理工作。
(三)工资福利待遇
正常工作月(学期内):12000元/月(含社保)。
寒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惠州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北校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兼文员(1名)
(一)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证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持有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4.愿意从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5.具有较强的沟通、管理能力;
6.具有餐饮企业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有学校食堂工作经历者优先;
7.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8.女性不超过50岁,男性不超过55岁。
(二)岗位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食堂及小卖部劳务公司人员考勤相关工作;按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完成相关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各项要求,对学校食品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接受食品安全总监指导安排,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定期汇总本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查找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提示食品安全信息;
4.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本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5.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以及检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运转情况,评估食品安全状况;每周至少开展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6.对不合格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及时报告;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促进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7.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8.组织制定岗位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9.督促落实食品加工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建立、维护、记录并保存食品安全加工经营过程记录材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记录、使用记录、制作规范、产品留样等;
1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食品安全总监或学校主要负责人;
11.协助上级主管处理食堂管理工作。
(三)工资福利待遇
正常工作月(学期内):10000元/月(含社保)。
寒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惠州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校本部食堂仓库管理员兼验收员(2名)
(一)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证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愿意从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4.持有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5.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使用仓管系统、熟练货物出入库登记;
6.女性不超过50岁,男性不超过55岁。
(二)岗位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食堂及小卖部物资的验收工作;
2.做好仓库出库或入库工作;
3.定期盘点库存,确保账物相符;
4.做好仓库环境整洁与安全,使仓库符合相关要求;
5.食堂及小卖部其他台账和数据的整理;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7.要求有强烈的责任心,注意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损坏和失窃。
(三)工资福利待遇
正常工作月(学期内):7000元/月(含社保)。
寒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惠州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四、北校区食堂仓库管理员兼验收员(2名)
(一)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证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愿意从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4.持有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5.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使用仓管系统、熟练货物出入库登记;
6.女性不超过50岁,男性不超过55岁。
(二)岗位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食堂及小卖部物资的验收工作;
2.做好仓库出库或入库工作;
3.定期盘点库存,确保账物相符;
4.做好仓库环境整洁与安全,使仓库符合相关要求;
5.食堂及小卖部其他台账和数据的整理;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7.要求有强烈的责任心,注意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损坏和失窃。
(三)工资福利待遇
正常工作月(学期内):6000元/月(含社保)。
寒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惠州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校本部宿舍主管(1名)
(一)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或健康证明)。
3.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7月31日):
男性:55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女性:50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极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学生、家长、同事、领导),有学生管理经验与教育引导能力,有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原则性强、公平公正,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吃苦精神(需值夜班、处理突发事件),熟悉基本的消防安全、急救知识。
(二)岗位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管理:日常安全巡查、安全制度执行与教育、突发事件处置、违禁品管理。
2.秩序与纪律管理:作息管理、内务与卫生管理、行为规范管理、公共秩序维护。
3.学生关怀与教育引导:生活指导与关怀、心理健康关注、文明素养培养、矛盾调解。
4.团队管理:下属指导与监督、排班与协调、团队建设。
5.后勤保障与设施管理:设施报修与维护、公共资源管理、物资管理。
6.信息管理与沟通协调:信息记录与报告、家校沟通、部门协作、指导宿舍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作用。
7.制度执行与优化: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宿舍管理制度和规定、根据管理实践,对宿舍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出优化建议。
8.其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宿舍管理相关的工作任务(如配合防疫工作、大型活动住宿保障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会议和培训。
(三)工资福利待遇
正常工作月(学期内):9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寒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惠州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请符合条件及有意向者于2025年7月13日下午17:00前发送相关有效证件、简历、联系方式到hz2260707@163.com报名,学校择优通过网站通知面试。
惠州市实验中学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