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5人
为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区教育局开展有关学校(教师发展中心)2025年秋季区内公开选调教师(教研员)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阳东区2025年秋季区内公开选调教师(教研员)共95名,具体选调岗位详见《阳江市阳东区2025年秋季区内公开选调教师(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选调对象
阳江市阳东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阳东区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在所在学校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9月),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与选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科3年以上公办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计算至2025年9月);
其中:报考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科6年以上公办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计算至2025年9月);主持(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已结题;获得区级及以上学科基本功比赛或优质课评比等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近三年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发表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
5.报考中小学教师选调的,年龄男性5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7月7日以后出生),女性为48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7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教师或曾获得省、市名师、名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报考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的,中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7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7日后出生);
6.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音、体、美、心理、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除外);
7.所在学校对应选调岗位专业学科人员富余的,且学校同意教师参加选调。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所在学校专业学科教师不足的;
(2)属“上岗退费”,协议未满5年的;
(3)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如录用后身体条件未达到2025年秋季开学上岗任教的,暂不参加本次选调。
(三)岗位要求
最高学历或现教师职称其中之一的专业学科要与报考学科对口,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具体详见《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区内公开选调教师(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7日起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阳东区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学科岗位(或岗位组)进行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者按照公告的选调条件和要求,在接受现场审核报名时间段内,携带已填好的报名表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报考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的,还需提交业绩成果(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相关教科研证明材料等),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现场报名审核。
上述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由学校校长在报名表相应的意见栏内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另提供纸质材料。
注:现轮岗在其他学校任教的,还需轮岗学校校长在报名表相应的意见栏内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等情况进行审查,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选调的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专业学科岗位(或岗位组)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低于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选岗组织面试。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体育等4个学科选调人数超过5人的,入围这些专业学科岗位组人员,需再次选报具体学校学科岗位,按选定后的学科岗位,分组组织面试。
其他专业学科岗位组小于或等于5人,直接按学科岗位组织面试,最终按总成绩的高低的顺序择岗。
(3)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4)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选调对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同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选调人数从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文件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复核其报考资格,对考察人选是否胜任选调岗位作出评价并提出任用意见和建议。考察人选需提交无犯罪记录和无参加非法组织证明、个人征信记录等材料。
(七)公示与调动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选调人选(部分岗位组拟选调人选还需择岗确定),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情况影响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考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二)报名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组建任何网络交流群。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阳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2-6616795。
附件:
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