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清城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属非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 |
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是否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其他要求 |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01) |
行政辅助类 |
1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美术学(B130401)、绘画(B130402)、视觉传达设计(B130502)、公共艺术(B130506)、数字媒体艺术(B130508)、艺术与科技(B130509)、新媒体艺术(B130510) |
否 |
1.清远市户籍; 2.年龄在18-35周岁;3.具有C1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操作; 4.具有社工资格证优先。 |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02) |
行政辅助类 |
1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汉语言文学(B050101)、秘书学(B050107)、新闻学(B050301)、工商管理(B120201)、法学(B030101) |
否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等要求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4〕102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下载填写《清城区总工会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811526665@qq.com。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时间共5天。
(三)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共3天。
(四)现场确认地址: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华澜浩宇科技创新园6号楼2层203-2(华南863科技创新园区内)。
(五)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总工会招聘报名表》,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报考者是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现场确认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六)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笔试前2天发到各考生邮箱并自行打印。
(七)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五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城区总工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公示
区总工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电话通知)。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630112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