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7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2 -2025/7/11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打防管控能力,确保辖区治安秩序稳定,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文秘类和执勤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共7名,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能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5年6月30日后至2007年6月30日前出生),无纹身;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院校在读学生;


12.具有传染性疾病、精神障碍类疾病、心脏病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文职岗位2名。男女不限,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双眼视力4.7以上,无色盲、色弱。如文职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2名的,剩余名额调剂至执勤岗位。


(二)执勤岗位5名。男性,要求大专以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有本单位所需特殊技能的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双眼视力4.7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要求168cm以上。


以上岗位需持有准驾车型E或C1以上,并有驾驶经验。工作强度较大,根据工作任务情况需加班,具有可以处置普通勤务工作的身体素质条件,协助民警开展办公文秘、计算机辅助技术、巡逻防范、社区管理等工作,需参与24小时轮值班备勤。入职后,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


三招聘流程


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持续留意有关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5年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压缩包形式将相关证件、材料扫描打包发送到邮箱nlzg323@126.com,邮件命名统一为“真实姓名+招聘类别”,例:张三+执勤类(表格需为word格式)。需打包上传的附件如下:


(1)清晰填写附件2:《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2025年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退伍军人证、驾驶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位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如有);


(4)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二)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我单位按照本通告各项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现场审核,没有通过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30)。


审核地点: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办公楼一楼大堂(南朗街道南岐中路92号)。


应聘者应携带报名所需的有关资料原件及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咨询)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现场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报名合格的应聘者现场发放《报名成功通知书》,没有通过前期筛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合格者按规定考试时间凭《报名成功通知书》及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即可。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程序: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进行。其中笔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常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培训,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在中山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笔试成绩在原始成绩上加10分。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男)/800米(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在总成绩体现,考生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试达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应对自身健康负责,自身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我单位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对应聘者在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医院由我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2.尿检:完成体检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尿检,验出涉毒的,不予录用。


3.政审:对体检、尿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照分数从高至低择优7名考生为拟聘用人选,报翠亨新区党工委及市公安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用手续,由我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凡是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经考核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首次签订合同为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


四相关福利及待遇


1.安排食宿,实行岗前培训,统一发放辅警制服;


2.按照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假期和带薪假期;


3.入职后自愿原则加入工会,入工会后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4.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年收入按照翠亨新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工作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如应聘者有特殊状况(包括健康状况、病史等),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对本人健康状况或其他情况进行隐瞒、造假,我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资格。


本通告未尽事项,由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18551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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