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2025年7月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2025年7月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0人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3 -2025/7/9 17:00

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是广东省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集临床诊疗、职业病防治、科研卫生应急处置、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市级医院,是广东省区域职业病防治中心依托建设单位(粤西中心)、茂名市干部保健基地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联体合作单位、广东省荣军优抚医院医联体合作单位。医院目前开设有骨科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卫生科、放射卫生科、传统正骨中心、内科和老年医学科、中医治未病科、肾内科(血液净化室)、睡眠管理中心、职业健康监护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科室。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条件要求。具体招聘岗位表详见文末附件1:《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2025年7月自主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医疗卫生行业工作岗位的需要(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要求等;符合各岗位年龄要求,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所有岗位招聘均采用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实践考核)方式。总成绩=笔试(满分100分)×50%+面试(满分100分)×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各环节均可作递补。


四招聘报名时间


从2025年7月3日到2025年7月9日下午17:00。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照报名需要提交资料的材料顺序,以压缩包形式发至电子邮箱zfy2209522@163.com(邮件统一以“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1.报考人员需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清晰、完整、有效,否则无法审核通过。


2.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3.在7月11日前,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本人邮箱,网上审核结果将在邮箱反馈。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1:《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考生亲笔签名;


(2)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详见文末附件2:《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需考生亲笔签名并盖手指印)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4)毕业证(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如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技能等级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等;


(6)无犯罪证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


(7)其他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和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查的时候需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六资格审核


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岗位要求进行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将在本院公众号公告笔试名单及笔试相关事宜。


2.面试前,医院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名者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七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集中考试的形式。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将在本院公众号或网页另行公告。


笔试合格分数为50分。


笔试结束后将按照1:3的比例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1)因面试前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3)具体时间将在本院公众号或网页另行公告。


3.综合实践考核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和面试两项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实践考核人员,实践考核时间为两周,将对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实践技能、岗位匹配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满分100分)。


(2)综合实践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考核不合格,视为不通过本次招聘考试。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规定的;


③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


④违反相关工作操作规程,出现事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⑥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聘任领导小组讨论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3)实践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八体检


实践综合考核合格人员由我院统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考察、公示


医院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由医院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众号或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科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3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达标的,医院将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3.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执行本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入职提醒


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管理,按医院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时报到者和不服从管理者,医院有权终止办理相关手续,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十二其他


1.招聘期间,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本院公众号的相关公告通知,因本人遗漏公告信息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公告发布之日。


3.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8-215591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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