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清新聘办〔2024〕2号)文件精神,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聘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聘员15名(此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相关职务),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约为12万/年(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2.专业技术岗及行政辅助岗聘员按照清新聘办〔202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自主聘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qxjwzp2025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提示方法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上传资料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上,JPEG或JPG格式);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JPEG或JPG格式);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JPEG或JPG格式);
(5)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18日9:00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2020年12月28日发布)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县(区)级及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对象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回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单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查询通知、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目录上公布,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我单位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5836383。
监督电话:0763-5836305。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2025年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自主聘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