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乐昌市梅花供销合作社是乐昌市供销社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是:农副土特产品、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秉承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宗旨,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信息咨询等。
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乐昌市梅花供销合作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乐昌市梅花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为企业用工,主要从事“三农”服务工作)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对象: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电子商务类、农业类专业优先考虑,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适合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者放宽至45周岁,梅辽四地常驻人员优先。
四、工作地点:乐昌市梅花镇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三农”服务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关资料发至邮箱lccoop@126.com。报名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等扫描件;
(2)《附件:乐昌市梅花供销合作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请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二张;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叶惠贞(0751-6166812)
4.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篡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前两天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一天,地点设在乐昌市土产公司三楼,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1.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
2.实操主要考察电脑实操和驾驶实操。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电脑实操×30%+驾驶实操×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入选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事业单位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入职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的,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
九、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期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予以续聘。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3.6万元包干/人/年(含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
(三)管理
聘用人员由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统一管理,遵守市供销合作社相关管理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实操、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理体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5.凡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不论在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成绩及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供销系统内任何招聘活动;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