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位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形式
本次拟招聘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辅警4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公开招聘辅警职位情况表》,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一)入职转正后,大专及以上学历年薪不低于6.2万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二)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免费配发工作服装;定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
(三)单位不提供住宿,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6月27日18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资料以压缩包形式根据所报岗位发送至邮箱zhgaxzjfb@163.com,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报考单位名称+岗位+姓名”格式写明,如“香洲分局+辅警+名字”,邮件投递截止日期:2025年6月27日18:00。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
(2)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填写后打印,并在相应位置黏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时在“承诺人签名”栏亲笔确认签名后扫描上传,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招聘辅警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4)对照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技能证书,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役军人证等。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请上传彩色PDF扫描文件。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同时结合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工作履历等情况择优确定应聘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方面内容。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设具体学习题库,主要测试考生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方面知识能力。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等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及仪表仪态等。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设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等项目,主要考察考生身体素质能力。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四)体检(含心理测试)
按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入围体检人员需同步进行心理测试,只有通过心理测试的考生,才能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体检(含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情形,同时组织面谈,重点对应聘考生人岗适配程度进行评估,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审核
根据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含心理测试)、政审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合同签订
审核通过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政审或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756-864083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