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强化街道党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流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一、招考职位
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中共正式党员;
(七)具有基层党建或基层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桂花岗南街8号流花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至2025年7月4日(星期五)每天9:00-12:00,14:00-18:00。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填写《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张贴小一寸证件照);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党员证明(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党费证、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可用于证明党员身份的书面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如有)等相关材料,提交的复印件均不退回。现场报名后,请将《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419935389@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职位。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核准后将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并在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试题内容涉及党务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合格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进入体检的考生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并按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本岗位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等额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文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6233723;联系人:姚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