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个岗位
江门市社会福利院
招聘劳动合同制护理员公告
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江门市儿童福利院)是江门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和社会上有托养需求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社工、特殊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护理员(20名)
1.职位描述:
(1)负责照顾服务对象的生活起居;
(2)协助维护服务对象的卫生、仪表及仪容,帮其完成个人清洁及整理,如洗脸、梳头、口腔清洁,擦身、更衣、助浴,协助入厕、使用便盆便壶和更换尿片等;
(3)协助服务对象满足营养需求,如喂饭、水,协助进餐等;
(4)维护服务对象的安全,协助其上下床,坐轮椅,摆放体位等;
(5)值班看护(需要值夜班)以及居室环境清洁工作。
2.任职要求:
(1)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本院服务对象女性居多,本岗位适合女性;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报考人员需不构成回避关系,身体健康,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会普通话或粤语;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服从岗位安排。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患有器质性疾病,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
(6)患有精神类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jmrc.ikaowu.com/,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及要求进行详细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应聘材料包括:
1.《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报名登记表》,其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栏目从初中开始,填写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位,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如有亲属在江门市直民政系统内工作的,报名时应如实告知,并填报在“江门市直民政系统近亲属任职情况”相关事项栏内,不得漏填或隐瞒;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4.学历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
上传的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
应聘者应当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岗位咨询
0750-3860563谭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和14:30-17:30);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田良里1号之二江门市儿童福利院。
三、考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日常生活常识+基础护理技能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招聘单位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相关材料不退回应聘者。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若有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宜聘用、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资格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等情况,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个聘期为三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测评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招聘岗位年薪约7.0-7.5万元,含五险一金、夜餐补贴、员工生日福利、节日慰问等。
江门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