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3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及《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力量,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镇(街道)党建指导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5名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惠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党龄3年及以上且具有三年及以上党建工作经历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建工作经历及党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6.年龄32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6月23日之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参加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或我市其他县(区)同类型镇(街道)党建指导员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9.惠城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6: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hcrs)报名。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及岗位要求的党建工作经历证明(需由应聘人员党建工作经历所在党组织或党建工作部门开具,并由该党组织或党建工作部门所属的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14日9:00起登录“bm.gd-pa.cn/dzsys/hcrs”,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2.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4.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报名时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应用能力。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一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岗位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借调和调动;聘用后2年内不得参加惠州市其他县(区)党建指导员选拔。服务期满,可在镇(街道)或全区范围统筹使用。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组织部组织二股:0752-2386593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2-7809306
附件:1.惠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岗位信息表.xls
2.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docx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组织部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