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1个岗位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是广东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天河、清远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千余亩。全日制在校生总数14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600余人。
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9个专业群,目前已形成“工商协同,服务制造业当家;文旅融合,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向往;老幼结合,服务民生福祉”的专业格局,奋力打造工会创办职业教育的标杆和典范,努力成为新时代职教改革与发展的践行者,力争建成“湾区前列、国内知名、工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安排部署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诚挚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和专家学者加盟。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招聘条件为:
(一)博士研究生不限职称,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者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者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长期活跃在产业一线,熟知行业最新动态,具备较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职称不作要求;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教学名师、技术能手等称号者,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职称不作要求;
(五)学校急需的或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nhrscsz@163.com。证书证明材料合并存为一个PDF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如:应聘高层次人才XX岗位+姓名+证明材料.pdf)。
注:应届博士毕业生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二)资格审查
面试考核前,将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予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面谈试讲、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达到分数予以录取,未通过不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察
确定的体检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实施,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需同时提交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对新聘用人员设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被学校招录后聘为非事业编合同制教职工,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薪酬待遇。
五、相关说明或要求
1.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
2.应聘人员被录用后需签订聘期工作任务书,具体工作岗位需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调配。
3.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监督。
4.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5.应聘人员应保证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763-6880332,咨询部门:人事处
监督电话:0763-6880309,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